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07 16:5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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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机构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场采购活动中的行为,维护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采购活动场所工作秩序,保障采购活动依法、高效、有序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登记要求为更好地开展代采、委采项目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凡代理阳光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均须到平台提交资料备案登记。

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进场承诺书(见附件1凡需进入平台开展代理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均需填报平台备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如属公司自有产权则无需提供租赁合同

4)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人(凭委托书)身份证明材料;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如为分支机构需提供);

6)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表(见附件2);

7)相关人员从业证书(不少于5人)

8)纳税证明和社保记录;

9“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均需彩印并加盖公章在系统中上传电子扫描件备案,以上信息发生变动时,采购代理机构需及时到平台更新资料。

第三条  采购人可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从平台摇号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相关采购业务。平台定期面向市属国企征求对与本企业合作过阳光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评价,并将该服务评价及对应采购代理机构的备案资料,如实提供给日后有参考需求的采购人,方便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开评标时,须严格落实代理采购的有关责任:

(一)为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性,采购代理机构须在公告发布前,向平台提交发布公告的所需资料见附件3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二)发布信息澄清、变更公告前,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双方加盖公章的变更公告说明见附件3,至平台备案。

(三)在平台场所实施的项目由平台窗口服务人员负责协助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场地预约;非平台场所实施的项目根据当地场所管理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场地预约。

(四)采购代理机构有义务接受供应商咨询,引导供应商通过平台系统自主注册账号、下载采购文件进行报名登记。

(五)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开招标(含报价承诺法摇号遴选)、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比价、单一来源论证等采购活动发起的前三日,与采购人确认专家专业类别及参与评标的采购人代表,协助采购人抽专家,将抽专家的材料见附件4签章原件或扫描件开标当天提交转交平台,按平台管理规定抽取专家。

(六)发布中标公示,采购活动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平台发布已入围候选供应商公示,退未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待该公示结束后,及时在平台发布结果公告;待采购合同签约后,及时退未签约供应商的保证金。

(七)平台开评标音视频监控资料储存时间最长不超过15日,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活动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与平台场地值班工作人员对接、拷贝音视频监控资料交采购人,移动存储设备由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准备。

(八)公示期间采购活动的各参与方如接到供应商提出的有效质疑,应当按照平台投诉处理办法积极、妥善处理并回复。

(九)代采、委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按平台归档目录表 (见附5) 完成归档并将档案移交平台及采购人,自采项目由采购人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按平台归档要求完成归档

 平台负责对采购代理机构进驻平台采购的行为进行监督。采购代理机构有以下不合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平台工作人员当天将情况记录(附件8)反馈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处理整改意见提交平台;如同一机构出现两次不合规情形,平台将情况记录(附件9)或其他证明材料反馈采购人,并暂停为其预约场所,经采购代理机构整改并得到采购人书面许可后,方可继续在平台开展开评标活动:

(一)已安排的项目发生延期或变更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延期或变更手续;

(二)现场组织无序,导致开评标会场混乱的;

(三)藏匿通讯设备带入评标区的;

(四)开评标期间与供应商私下接触的;

(五)评标现场发表不正当言论干预正常评审的或发现专家发表不正当言论干预正常评审不阻止、不报告的;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

  平台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分管理。对年内累计扣分达到一定分数的采购代理机构,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记录黑名单。按照下表情形进行信用评分管理,采购代理机构出现以下情形的,每项每次按相应分值扣分,同一情形多次出现加倍扣分:

 

 

序号

信用评价内容

扣分标准

一、开标前工作阶段

1

未按平台要求进度时限操作项目的

2

2

未经平台允许使用非平台规范的资料模板、招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编制粗糙;或招标文件编制前后矛盾,引起投标人理解偏差的

3

3

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5

4

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未向采购人解释清楚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中的主要内容,导致采购人不知情或理解错误的

5

5

因采购代理机构出现差错、失误造成原定招标工作计划延期的

5

6

由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招标控制价严重失实,导致招标失败或引起投诉纠纷的

12

7

发生未经平台审核擅自发布公告,提交审核内容与实际发布内容不符,或因操作不规范受到外界差评投诉等行为

15

二、开标会议准备阶段

1

在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后,继续接收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的

5

2

接收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的

5

3

未按约定时间到场组织开标的

5

4

因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开标时间延迟,开标程序混乱的

5

5

未着正装或着装不规范的

5

6

场地预约成功后,如果发生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按时使用场地的,未及时告知平台场地使用变更情况影响场所管理使用秩序的。

5

、开标会议阶段

1

唱标过程中有缺漏项、错误内容并未及时更正的

5

2

在开标过程中存在明显操作失误导致争议投诉并存在影响采购结果

15

、评标会议阶段

1

未按平台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工作牌有序进入指定评标室的

1

2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或离开评标区域的

3

3

进入评标现场前未将通讯设备按要求存放或在评标区域内接打电话的

5

4

对招标文件不熟悉,无法清楚回答评委相关问题的

3

5

借工作之机误导、暗示或发表带有倾向性意见干扰评审工作的

5

6

评标会议结束后,未关闭使用过的电脑、工作环境不整洁的

2

7

开评标工作结束后,将相关资料遗留在现场未及时清理的

1

、后期资料移交阶段

1

评标结束后不及时发布结果公示及通知书的(改为:未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未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的第二天发布结果公告(公告至少一个工作日);未在结果公告后第二日发出《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

5

2

未按平台要求归档、移交档案及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的

5

3

未按相关规定处理质疑的

10

4

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公告发出的三个工作日内,来平台办理对退保证金业务;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十个工作日内,或项目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来平台办理中标人保证金交割对退业务;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资料归档要求提交完备的归档资料的

5

、其他

1

因工作失误导致项目复审的

10

2

因工作失误影响项目评标结果的

15

3

遗失招标过程中的关键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应由采购人确认签章的资料、评标专家签字确认的资料)的

15

4

为投标人提供其代理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的

15

5

未按相关文件要求违规多收、乱收投标人费用并影响项目进程的

15

6

与采购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其他人合法权益的

20

7

为采购人或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虚假证明的

20

8

打听、窥探、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该保密的情况或资料的

20

9

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20

10

拒绝、阻碍或干扰行政监督部门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的

20

11

提供虚假入库资料的

20

12

采取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或向投标人收取回扣的

20

 平台应强化评分结果应用,及时根据采购人申请,提供被评分采购代理机构的扣分及说明,并根据被评分采购代理机构扣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置:

(一)年内累计扣分达到15分时,通报批评并在平台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一个月。

(二)年内累计扣分达到20分或者一次扣分达到15分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平台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三个月,在公示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承接进驻平台的采购活动;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须在公示期满后向平台出具整改报告,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承接进驻平台的采购活动,重新记分。

(三)累计扣分达到30分或一次扣分达到20分时,作为黑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六个月,一至三年内禁止采购代理机构参与阳光采购活动。                                                           

  本办法由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进场承诺书

 

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本单位郑重承诺:

1、向贵平台提供的备案资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2、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平台各项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开展开评标活动;

3、按照要求维护开评标场所秩序,使用开评标场所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严格服从贵平台《阳光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

5、每次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前,按照平台要求将相关资料的签章件提交平台审核,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布公告;

6、在每项采购活动中标候选人公告或中标公告发出的3个工作日内的来平台办理退保证金业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资料入档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保障入档资料的完备齐全;

7、如发生未经平台审核擅自发布公告、提交审核内容与实际发布内容不符、因操作不规范受到外界差评投诉、规定工作日内未及时提交入档资料等行为,自愿接受平台以取消场地预约、冻结CA锁、公告单位违规行为等方式中止采购活动,一违规后果由本单位全权负责承担。

 

           承诺单位(签章):

                               


附件2

 

机构名称

 (签章)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编

 

业务联系

 

电话

 

网址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职工总数

 

高级职称(人数)

 

中级职称(人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批准机关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专职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

身份证号码

专业

职称

执业注册资格证号

1

 

 

 

 

 

 

 

2

 

 

 

 

 

 

 

3

 

 

 

 

 

 

 

4

 

 

 

 

 

 

 

 

 

                        单位(签章):

                             

 

 


附件3

发布公告的所需资料

 

一、发布采购公告需提供的资料

1、阳光采购项目情况告知书

2、阳光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3、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签章复印件

采购公告必须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内容,写明具体项目信息、项目公示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有效期、项目开评标时间、保证金缴纳的方式和途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处理方式、采购活动投诉处理的联系方式,以及平台其他相关规定。

如出现递交平台审核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与实际发布的不一致,一切法律责任和不良后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全权承担。

二、发布中标候选人公告或中标公告需提供的资料

中标候选人公告或中标公告的签章复印件。

发布中止、终止、流标公告需提供的资料

    除对应公告的签章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中止、终止、流标的原因说明(模板见上饶产权网—资料下载,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签章认可)。

发布信息澄清、变更公告需提供的资料

需提交澄清、变更公告或采购文件的原因说明(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签章认可),采购公告内容有变更的,采购文件的相应内容也需调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按不少于受影响的时间,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附件4(含3个资料)

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综合评标专家库

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评标日期

 

评标地点

 

专家需求

专家代码

专业名称

人数

注册地区

 

 

 

 

 

 

 

 

 

 

 

 

抽取现场

监督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集中地点

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集中时间

 

开标地点

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开标时间

 

以上内容由招标单位填写

代理

机构

(签章)

招标

单位

(签章)

注:1.本表一式三份,平台、招标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各留一份;抽取现场监督人员均需携带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

 

 

单位介绍信

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我单位的采购项目:             项目              日开标,现委派抽取人     ,监督人          

参与该项目抽取评审专家相关事宜。

身份证粘贴处

身份证粘贴处

 

                                        采购人(签章)

                                                

 

 

 

 

 

关于评审专家抽取说明函

 

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我单位采购项目:XXXXXXXX项目于     年     月     日开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未经过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请贵中心予以该项目抽取专家为感。

特此说明。

 

 

 

                                         采购人(签章):

                                                 


附件5

平台归档文件目录

 

1.目录

2.项目会议纪要(可在归档文件提交后容缺后补)

3.项目代理协议

4.阳光采购情况告知书

5.招标(采购)公告

6.招标(采购)文件

7.专家抽取函(如有则提供)

8.专家抽取表(如有则提供)

9.评标报告

10.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如有则提供)

11.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12.中标(成交)通知书

13.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14.项目(采购)合同(可在归档文件提交后容缺后补)

 

 

 

 

 

 

 

 

 

 

 

 

附件6

开评标场所不当行为情况通报

 

XXX公司:

日贵公司在我平台开展XXX项目的开评标工作,XX(代理公司员工名字)存在XXXXX行为,违反我平台相关管理规定,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现决定暂停为贵公司预约开评标场所,请贵公司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书面的处理整改意见送至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办公室

 

 

                     

 

            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附件7

关于XX公司开评标活动不当行为情况反馈

 

XXX公司(采购人):

贵公司委托XX公司(采购代理机构)XXX项目,该机构于 年 月 日在我平台开展了该项目的开评标工作,存在不当行为(具体情况详见下表),违反我平台相关管理规定,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我平台决定暂停为该采购代理机构预约开评标场所,现将情况反馈贵公司,由贵公司研究处理,请尽快将书面处理决定反馈。

序号

项目名称

会议时间

情况记录

相关人员

1

 

 

 

 

2

 

 

 

 

 

 

                               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