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反《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的处理通报
各采购主体:
为维护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秩序,严肃采购纪律,遏制中标后恶意弃标、拒不履约、现场履约管理混乱等失信行为,防范采购风险,净化交易环境,依据《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针对上饶市国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上报的6家企业在采购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无故弃标的事实,经核查,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失信企业及参与项目
1、江西川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2026年度清淤检测及非开挖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2、上饶市恒伟建筑有限公司,参与上饶市清溪片区排水管网治理及排涝通道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庆丰北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顶管专业分包项目。
3、江西省博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上饶市清溪片区排水管网治理及排涝通道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排涝通道土石方工程项目。
4、中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上饶市清溪片区排水管网治理及排涝通道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庆丰北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顶管专业分包项目。
5、江西世文实业有限公司,参与上饶市清溪片区排水管网治理及排涝通道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庆丰北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顶管专业分包项目。
6、江西中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福星小区地块排水系统改造工程劳务招标项目。
二、处理依据
根据《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第4目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采购人不接受其放弃理由的,限制一年期以上两年期内不得参与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经平台核实,上述6家企业无故弃标行为属实。
三、处理决定
决定将江西川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饶市恒伟建筑有限公司、江西省博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世文实业有限公司、江西中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黑名单,限制上述企业1年内不得参与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所有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自本通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无异议,本处理决定即行生效。
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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