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上饶经开区董团乡董团村游家至天灯道路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29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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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上饶经开区董团乡董团村游家至天灯道路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2026-10-29 17:59:11.0 eb689d8a-0c3d-4508-85c0-51588d5f9c96 002002003

上饶经开区董团乡董团村游家至天灯道路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饶经开区董团乡董团村游家至天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609-361100-04-01-77377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到位100%,招标人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团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饶经开区董团乡董团村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050670.07元,要约价为2050670.07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授权书应包含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是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供连续近6个月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有效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5)拟派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身份证;

②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本人身份证;

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施工员的岗位证书;

以上所有人员不为同一人,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有效证明材料(补缴不予认可)。如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必须提供变更前后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正常缴费的“五险一金”凭证及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江西住建云或四库一平台的变更轨迹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

注:“五险”(社保)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

(6)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规定,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告知项)

(8)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且不得在岗在编的公职人员,不能有在建项目或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有签订施工合同且在合同期内的,均视为有在建项目。(告知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

3.3、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详见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  

四、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但若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5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ygcgfwpt.com/)下载本次招标相关资料。(如有疑问请致电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人员电话:0793-8330665)。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采购系统中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

6.2招标人定于2026年11月4 日09时00分,在直播系统进行公开直播开标流程,所有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采购项目页面中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同开标时间截止,请各投标人在截止后进入直播间参加直播开标会。如有未按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3投标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在开标系统中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随机编号,此编号为该企业在该项目中的唯一编号(即球号);

 6.4从所有签到的企业中,随机摇取15家备选投标人(签到的企业少于15家时,所有企业直接成为备选投标人),其余企业退场,入选的15家单位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密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退回(或否决)。从已解密的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家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专家进行评审;

6.5审查结束后,如有未通过审查的企业,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补录对应数量的投标人(补录仅限一次),其余企业退场,审查补录投标人送审资料;

 6.6从所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名中标候选人。开标结束,所有投标人退场。

七、有关说明

7.1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投标人拟投入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a.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B.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C.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d.拟投入人员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款的10%,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交。

(1)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若投标人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由企业基本帐户所在银行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2)采取保函方式:必须由经招标人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式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担保。

7.4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将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团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程良康

电话:1897035549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女士

电话:18370051633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