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红星水库水体养殖经营权(3年)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4-301号
受委托,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7月11日14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三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
拍卖标的 |
面积(水库正常坝顶水面面积)约(㎡) |
起拍价 (万元/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红星水库水体养殖经营权(3年) |
706258 |
10.8 |
20 |
水库坝顶蓄水4480490立方 |
二、拍卖方式:如只有一家报名则协议成交,两家及两家以上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转让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君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君茗评报字(2024)第022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包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包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如实际面积与公告面积不符,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
4.标的物交付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为准。
5.标的原有承包情况,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
6.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承包方须交清3年承包费及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竞得价的20%。
7.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地方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承包方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转让方任何补偿及赔偿,转让方退还剩余承包期对应的承包费(不计息)。
8.经营责任: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及政策的规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9.承包方在经营期内水库使用必须服从镇、村的统一管理,遵循“防汛抗旱第一,养殖第二的原则”,在防汛抗旱时期,必须无条件服从镇政府安排和调度。
10.水库实行人放天养,严格按环保要求,水质必须达到三类水质。
四、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9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凭有效证件到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4年7月9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承包方被确定为承包方后,其保证金抵作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承包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包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息返还。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 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帐号:793901442700016】
联系电话:15679325625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