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区域公用品牌“饶有丰味”和铜钹山景区宣传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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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公用品牌“饶有丰味”和铜钹山景区宣传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上饶市嘉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区饶有丰味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就区域公用品牌“饶有丰味”和铜钹山景区宣传广告投放项目特邀请上饶市天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区域公用品牌“饶有丰味”和铜钹山景区宣传广告投放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采购内容:在上饶至广丰吴楚大道高炮上,为“饶有丰味”区域公用品牌、“马家柚”区域公共品牌及铜钹山景区投放宣传广告,广告投放期限为1年。

5、预算金额:270000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持续扩大“饶有丰味”和马家柚两大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增加铜钹山景区宣传力度,拟在车流量大的主干道上饶至广丰的吴楚大道高炮上投放1年宣传广告。根据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07】内容,吴楚大道高炮的独家经营权归上饶市天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鉴于上饶市天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由上饶市天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

因此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由上饶市天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区域公用品牌“饶有丰味”和铜钹山景区宣传广告投放项目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信息

1、拟定的供应商名称:上饶市天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天集信江明珠17幢三层12号天梦传媒(上饶银行楼上)

  1. 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称:上饶市广丰区饶有丰味商贸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556595001

    2、采购代理人信息:

    称:上饶市嘉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丰区芦林街道众安春江时代小区3栋2单元

    联系方式:周先生  15179359720  

    6、 其他说明

    1、 公示期限:2025年0909日至2025年091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2.1、专业人员:王晓丽,职称:建筑经济师,工作单位:上饶市广丰区住房建设保障中心;论证意见:为持续扩大饶有丰味和马家柚两大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增加铜钹山景区宣传力度,拟在车流量大的主干道上饶至广丰的吴楚大道高炮上投放1年宣传广告。鉴于吴楚大道高炮的独家经营权归上饶市天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与广丰交通局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经营期限为8年,对上述广告资源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执行。

    2.2专业人员:余鹏,职称:中级经济师,工作单位: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论证意见:为持续扩大“饶有丰味”和马家柚两大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增加铜钹山景区宣传力度,拟在车流量大的主干道上饶至广丰的吴楚大道高炮上投放1年宣传广告。根据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07】内容,吴楚大道高炮的独家经营权归上饶市天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鉴于上饶市天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由上饶市天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

    2.3专业人员:苏晓蕾,职称:工程师,工作单位:广丰区中医院;论证意见:根据《上饶市广丰区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07】》中所诉:吴楚大道高炮的独家经营权归上饶市天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进行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上饶市广丰区饶有丰味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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