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区]灵山风景名胜区索道设备更新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概况
江西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信区灵应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其灵山风景名胜区索道设备更新项目,特邀请三河多贝玛亚运送系统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山风景名胜区索道设备更新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4、预算金额:37882466.49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上饶灵山景区索道设备运行年限超过10年,超过行业平均周期,且不能满足现行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索道安全运行。拟对灵山风景名胜区索道设备进行更新。
广信区灵山左溪客运索道于2014年从奥地利多贝玛亚索道有限公司全套进口采购,并提供售后支持及售后服务。其索道备品备件均由三河多贝玛亚运送系统有限公司提供,并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及备品备件与索道的兼容。对于通过其它渠道采购的备品备件,用于多贝玛亚公司生产的索道而造成的安全隐患甚至安全事故,多贝玛亚索道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为保障索道安全运行及游客的安全,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年2月21日颁布的《客运索道设计文件鉴定规则》(TSGS1001-2008)中第十七条“如果变动主要总体工艺参数及主要受力结构、重要零部件等涉及安全的部分,作为修改设计,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为保障本项目的采购要求科学、安全、合法、合理,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故申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三河多贝玛亚运送系统有限公司采购。
四、拟定供应商信息
1、拟定的供应商名称:三河多贝玛亚运送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昌路235号
2、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饶市广信区灵应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清水乡左溪村左溪服务区乾坤路1号
联系人: 程先生
联系方式:18079831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饶市广信区武夷山大道12号绿野星城36栋1单元113商铺
联系人:祝女士
联系方式:0793-8798710
七、其他说明
(1)专家一论证意见:本项目原索道于2014年从奥地利多贝玛亚索道有限公司全套进口采购,为确保设备性能安全及兼容性要求,且该设备未授权其他厂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穆欣 工作单位:上饶市财政局 职称:工程师
(2)专家二论证意见:广信区灵山左溪客索道于2014年从奥地利多贝玛亚索道有限公司全套进口采购,并提供售后支持及售后服务,本套索道设备运行年限超过10年,超过行业平均周期,且不能满足现行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要求,影响索道安全运行,索道设备需升级更新后符合相关要求,根据2008年2月21日颁发的《客运索道设计文件鉴定规则》(TSGS1001-2008)中第十七条“如果变动主要总体工艺参数及主要受力结构、重要零部件等涉及安全的部分,作为修改设计,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为保障本项目的采购要求科学、安全、合法、合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三河多贝玛亚运送系统有限公司采购。
专家姓名:蒋伟 工作单位:上饶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职称:高级工程师
(3)专家三论证意见:根据本项目原索道于2014年从奥地利多贝玛亚索道有限公司全套进口采购,并提供售后支持及售后服务,为保障设备结构性能安全及兼容性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三河多贝玛亚运送系统有限公司采购。
专家姓名:桑翊缤 工作单位:上饶市应急管理局 职称:工程师
(4)专家四论证意见:灵山风景名胜区索道于2014年从奥地利多贝玛亚索道有限公司全套进口采购,并提供售后支持及售后服务,为保障设备结构性能安全及兼容性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三河多贝玛亚运送系统有限公司采购。
专家姓名:郑弘晟 工作单位:上饶市二中 职称:中级
(5)专家五论证意见:本次《关于灵山景区索道设备更新》采购项目,需与2014年从奥地利多贝玛亚索道有限公司全套进口设备无缝对接,确保索道的安全运行,且该设备未授权其他厂商,经征询也无其他供应商能提供兼容解决方案,故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魏奎群 工作单位: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