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江西泰珂附属楼三楼装修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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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江西泰珂附属楼三楼装修项目更正公告 2025-06-06 10:50:55.0 ff33b366-27b1-4047-bdc0-ded56eb2969e 002001004 b795e41f-9d7c-4591-bba1-d11bdbf65140

江西泰珂附属楼三楼装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概况

江西泰珂附属楼三楼装修项目拟采用公开摇号方式选定一家施工企业。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泰珂附属楼三楼装修项目

2.项目编号:JXMT【2025】B139

3.预算金额:263340.36元

4.施工地点:公司附属楼3楼

5.付款要求: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供应商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建设相关工作

7.保修期:从工程最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壹年。

8.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固定单价结算,包工、包料、包风险、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包文明施工等,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及与城管,环卫以及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对接的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项目验收:

9.1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验收不合格、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返工,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2 项目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主材进行检测,如不合格,必须返工,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详见附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单位(报名申请人)均可参加公开随机抽取活动。报名申请人参加随机抽取活动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代表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本企业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委托代理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合同,法定代表人作为施工企业代表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提供保证金支付凭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②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供应商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有效票据指除个人所得税以外中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

(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依法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10.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

:(1)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其中“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至10项”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制成一整份PDF格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中标后再按需要提供对应份数的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或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最终评审招 标人评审为准;

(5)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标书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6)为便于查找请投标人制成 PDF 投标文件后将名称修改为投标公司全称,例 如“****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随机抽取。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免费下载。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24点00分(北京时间)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入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报名( 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注:参与摇号摇号供应商必须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无法入围)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详见直播(入围后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定于2025年6月13日09时00分,在直播系统(详见附件一中的直播间进入方式)进行公开直播摇选,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在2025年6月13日08时30分—2025年6月13日09时00分在附件一提供的签到码按要求进行签到,签到完成(签到时应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全称)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投标人在签到截止后进入(详见附件一中的直播间进入方式)获取签到序号(各投标人序号以签到系统最终显示为准)参加直播摇选。如有未按系统要求签到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1.本项目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ygcgfwpt.com/)进行公示,有意向的投标企业可在上述网站自行了解项目招标相关情况。

2.参与本次招标的报名申请人,视为认可本公告所约定所有内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本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与本项目公开摇号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泰珂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信江产业园黑滑石基地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793-7956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明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中大道1218号新地中心写字楼3101

联系电话:0791-85811032

电子邮箱:jxmt2025@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志勇、吴周艳、唐正、谢志林

电   话:0791-85811032

九、其他说明:

1.公开摇号流程

本次采取公开摇号形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按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并按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① 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的,则按签到序号公开摇号5个备选投标人,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并对备选投标人提供所有材料进行存档,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②由评审小组对备选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或投标人不满足摇号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时,应当按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从有效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个编号,第一次抽取结果即为第1名,第二次抽取结果为第2名,第三次抽取结果为第3名。第1名为本项目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顺延或重新招标。

2.投标保证金:仟圆元整(¥:2000元)

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且必须由供应商支付,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供应商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开户银行:从系统中获取。

账  号:供应商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备注:(1)本项目转账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按照交易系统工作流程中保证金内容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信息及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供应商交易系统内填写的用户库中基本户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账号中,未按照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供应商应登陆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仔细检查用户库中本单位的基本户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缴纳后供应商必须返回缴纳页面查询是否缴纳成功,投标资格以系统认定的为准。

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技术客服:0793-8330665。

采用保函形式:

① 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并附有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 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

② 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须为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并附有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

③ 保函受益人应为采购人,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函原件须在开 标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收,视为未提供,并取消投标资格。所递交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回。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

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原件须在开标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收,并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评审费由中标人承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