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婺源县工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婺源县工业园拓展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西区工程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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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婺源县工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婺源县工业园拓展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西区工程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6-06-06 00:00:00.0 cc538217-9e33-41e2-b726-a23906011392 002001003 cc538217-9e33-41e2-b726-a23906011392

一、项目概况

 婺源县工业园拓展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西区工程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ygcgfwpt.com/)上确认并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CG2026-009 2.项目名称:婺源县工业园拓展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西区工程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婺源县工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4.预算金额:309100.00元人民币 5.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审计并交付成果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预算编制、预算评审、施工单位决算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6-12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ps:/www.ggcgfwpt.com),逾期响应无效。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6-17 09: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启时间:2026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七、公告发布媒介:

1、发布媒介: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ygcgfwpt.com/)。 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婺源县工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婺源县工业园区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13879360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婺源县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婺源县浅水湾小区10幢1-102室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18770341069

 

九、其他说明: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注册并办理阳光采购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指南-CA证书在线办理流程”(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3.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委托人能够熟练的操作阳光采购交易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 4.凡下载本采购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采购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成交后提供三份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 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适用于包含货物的服务采购项目)。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本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