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江西省食品公司婺源县公司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设备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江西省食品公司婺源县公司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设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pt.com)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05月 14日 09 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省食品公司婺源县公司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设备改造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5、预算金额:577500元
6.最高限价:/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公示后7 日内安装完成并试运行,包括安装、检验、交接工作。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投标无须提供)及投标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纳税发票或银行纳税转账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以上提供任一种均可)(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b.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c.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new index.html)” 查询, 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截图加盖公章)。
d.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备注:本项目实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以上(1)-(5)项可提供信用承诺函(提供了信用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以上资格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允许装订入响应文件中),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5-13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ygcgfwpt.com/)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线下递交纸质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5-14 09: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源中心
七、公告发布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ygcgfwpt.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食品公司婺源县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工业园区湖林村委会罗村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3755306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饶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婺源县文公北路241-22号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5970305225
九、其他说明:
1、本公告已在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ygcgfwpt.com/)发布,请供应商进行注册确认,获取谈判文件,若供应商未在系统内注册确认和获取谈判文件,视为未获取谈判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有疑问请联系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793-8331825)。
2、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将三份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谈判环节。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响应。
3、凡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认为获取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道清、补遗和变更,将在上饶市阳光采购平台上公告视同告知。供应商必须就此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谈判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
4、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上饶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及线上融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助力经决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保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江西省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https : //www.jxemall.com/luban/)或中征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附件: